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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换了负责人,60年的车位合同就成废纸?

   日期:2024-06-12     来源:凤凰网江苏    作者:中国废品站    浏览:1133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近日,扬州天下花园二期西华苑业主吴先生(化名)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,称其与小区开发商江苏北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签订了60年

近日,扬州天下花园二期西华苑业主吴先生(化名)向现代快报记者反映,称其与小区开发商江苏北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签订了6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。但在2019年,小区物业公司在换了物业经理后,却不再承认这份车位租赁合同,称这是前物业经理的个人行为。“小区有30多个业主都遇到了和我一样的问题,白纸黑字的,开发商和物业怎么能说不承认就不承认?”对此,现代快报记者展开了调查。

业主反映

6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突然成了废纸

吴先生(化名)告诉记者,他居住的小区是由北辰置业开发的,物业为北辰物业。2013年,小区交付以后,他发现房屋存在着严重的渗水问题。为解决纠纷,北辰物业前任经理蒋某与业主沟通,作为补偿,与包括吴先生在内遇到类似情况的30多位业主签订了车位租赁合同,约定60年内不收取乙方的车位租赁费用,仅收取70/月的车位管理费。据小区业主透露,为了让合同能够顺利签署,他们还给过蒋某一笔五千到数万不等的服务费用,“蒋经理解释说这笔款项是用来保证合同正常签署的,我们没有想太多就交了。”

但到了2019年,在北辰物业更换了物业经理后,突然通知业主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再承认此合同,并表示这是蒋某的个人行为。

根据小区业主提供的《地下停车场租赁合同》,合同中约定业主停车位期限为60年,且“甲方不再收取乙方的本车位租赁费用”。并且,合同上盖有“江苏北辰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”的字样。

记者调查

开发商称是物业员工个人行为

针对此事,记者联系上了江苏北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顾女士,她告诉记者,合同的签署是与物业公司进行的,他们并不知情。她同时向记者表示,此事是北辰物业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,且合同上置业公司的签章是假的。而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,顾女士则表示她不负责此事,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。

随后,记者也联系了北辰物业相关负责人蔡先生,他表示该合同是公司员工私下签署的,由于合同上盖的是开发商的章,如果业主需要说法则应当与置业公司进行沟通。此外,记者询问了车位服务费和管理费的去向。蔡先生表示,物业公司确有收到车位管理费用,但是所谓的服务费用则不在公司。“这是业主与蒋某私下协商的款项,目前所谓的车位服务费并不在公司,应该在蒋某那里,由于款项较大他已经被拘留了。”

相关部门

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

随后,记者拨通了扬州市念四桥派出所的电话,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蒋某确实已被警方控制,具体案件情况需要到派出所了解。

此外,记者联系到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。针对此事,工作人员表示,只要租赁合同有相关公司盖的公章且已经生效,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进行,签章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。但由于目前签章的真伪性存疑,他建议,双方可通过司法方式来解决纠纷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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